项目概况:
得壹中医药创新转化中心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8日14:15至14:30期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得壹中医药创新转化中心设备(第二批)
2.项目编号:GZSY-ZB-HW-2025015
3.采购方式:比价谈判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项目需求与预算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项目注明“国产”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电子邮件。
3. 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备齐以下资料PDF版打包压缩发送至39448675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报名包号+设备名称。(扫描件不清晰将可能导致报名失败,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办收到报名资料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1) 供应商《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报名信息登记表(盖章扫描版)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2月28日14:20-14:30
2.谈判时间:2025年2月28日14: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谈判地点:科教楼四楼409会议室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迟交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在响应文件首页标明正本、副本),按模板格式顺序装订(模板见采购文件),在封面与每一页加盖公章(或盖骑缝章),响应文件务必密封。另需自备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在签到现场扫码上传,请提前发送扫描件至授权代表手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
六、评价方式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水平、服务、业绩以及经营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最低报价不作为中选的唯一条件,本项目将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各供应商可投以上项目中的一项(包)或者多项(包),每一项(包)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同一份投标文件上含多项(包)内容或报价超过预算限价的,将取消谈判资格。
2. 本次谈判现场需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须与实际供货产品完全一致。
3. 凡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或邮件通知招标采购办,发至招标采购办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又未通知我院的供应商将视为不诚信,列入我院不诚信警示名单。
4. 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5. 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如期举行需另行择期谈判的,将予另行通知。本项目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6. 如双方未能就价格、配置、质保期、送货期等因素达成一致,医院将重新挂网采购。
八、采购结果公布与合同签订
我院将在官网公布本次采购结果,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医院签订合同,成为供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我院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院采购活动,医院并根据情况上报区、市财政部门。
九、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01号综合楼9楼
联系电话:0755-83548585 谭老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