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医药代表在我院有序合规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我院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医药代表院内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对象
(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聘用或者授权,向本院及工作人员传递、沟通、反馈药品信息,从事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的从业人员;
(二)在本院进行产品学术推广、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等活动的医疗器械和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
二、管理事项
(一)登记备案
医药代表在本院开展相关活动需经医院指定部门审批同意,并实行常态化登记备案。医院指定药学部负责医药代表在本院开展相关活动的审批及登记管理,医疗设备部负责医疗器械和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在本院开展相关活动的审批及登记管理。
医药代表登记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案后如有信息变更,需要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未备案一律不予接待。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业务范围及授权期限;
2.医药代表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药监局指定备案平台的医药代表备案证明;
4.加盖企业印章的GMP认证证书、生产批件、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等产品相关资质文件;
5.医药代表及所属企业签字盖章的《诚信廉洁承诺书》,明确严禁商业贿赂等相关要求;
6.医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预约
医院实行医药代表预约接待制,不接受临时预约。未按规定完成预约审批的或审批不通过的,一律不予接待。
医院设置固定接待日,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顺延。非固定接待日原则上不开展接待工作。
医药代表需于接待日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从医院官网“新闻公告-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填写《医药代表接待预约登记表》,经签名盖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对应接待部门邮箱;产品宣介资料、宣介方案等相关附件材料需一并发送至邮箱。药学部/医疗设备部将在接待日前将预约审批结果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告知申请人。
1.药学部
接待日: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二
联系电话:0755-83548529(廖老师)
电子邮箱:yxbyy@szftzy.cn
2.医疗设备部
接待日: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
联系电话:0755-83548615(袁老师,医用耗材类);0755-83548569(陈老师,医疗设备类)
电子邮箱:ylsbbyxdb@szftzy.cn
(三)接待
医院严格按照指定接待部门安排的时间、地点开展接待工作,医药代表现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医药代表接待登记表》,经工作人员核对备案信息无误后,方可接待。
接待工作必须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
未经医院指定的接待部门安排,严禁医药代表与医院工作人员私自接洽。
三、纪检监督
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医药代表或医院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向医院纪检室(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0755-23537121
电子邮箱:gzyjj@szftzy.cn
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
2026年7月1日